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为做深做实全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园区集成授权改革,进一步提升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服务效能,根据工作安排,拟对全市申创的“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创建的试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
二、时间安排
11月20日-24日,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所属申报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交叉考核验收。
11月30日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完成验收情况汇总,形成验收报告报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小组成员
第一组
组 长:徐思春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 艳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
罗 丽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船山区
第二组
组 长:任 林 船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唐 浩 船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
邹 敏 船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
验收单位:安居区
第三组
组 长:李 彤 遂宁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成 员:唐 尧 遂宁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组工作人员
邹 芳 遂宁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射洪市
第四组
组 长:谭春乔 安居区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
成 员:文小梅 安居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干部
谭 瑶 安居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蓬溪县
第五组
组 长:何大江 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何大鹏 射洪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建设股干部
江 欣 射洪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信息股干部
验收单位:大英县
第六组
组 长:王 琴 市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副主任
成 员:梁 恒 市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
叶 洋 市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遂宁经开区
第七组
组 长:王 强 遂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王泽锐 遂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
王慕浠 遂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市河东新区
第八组
组 长:陈建平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曾 毅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乡村振兴岗工作人员
夏丽萍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乡村振兴岗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遂宁高新区
四、验收方式
根据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参考目录><村级代办事项参考目录><“示范便民服务中心”评估验收标准>及<“示范便民服务站”评估验收标准>的通知》(川政公函〔2022〕187号)、《关于印发<创建百个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政公〔2023〕18号)、《关于印发<全省乡镇(街道)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政公〔2023〕24号)要求,验收小组对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评估验收标准评分表进行现场交叉打分,打分情况由每组组长汇总后,于11月27日将“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评估验收标准评分表(见附件2)反馈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得分情况由市级统一收集汇总后报省中心。
五、结果运用
(一)示范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交叉验收考核的结果,确定得分80分(含)以上为县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85分(含)以上为市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并将得分90分(含)以上的乡镇(街道)纳入申报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范围。县级试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自行验收。各地自主验收要严格控制数量,把好质量关,今年不达标可明年申报。
(二)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交叉验收考核的结果,经我局组织核定后,对总成绩9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推荐对象;对总成绩8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市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
(三)星级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交叉验收考核的结果,经我局组织核定后,得分85分(含)以上确定为“三、四、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推荐对象,得分80分(含)以上确定为“二星级便民服务中心”。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把此次验收作为自查整改、督导交流活动,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验收工作,并于11月27日12:00前统一汇总“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及省级示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三四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PPT验收资料(文件名:XX市XX县XX镇便民服务中心、XX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可压缩文件,将PPT另存为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2122195904@qq.com;联系人:刘一霖;电话:2317726。
(二)各验收小组组长要结合实际筹划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效果。我局将对较差核验情况进行抽查,对核验情况与实际出入较大的,将进行通报。同时,要加强与工作对接,严格遵守廉洁等相关规定,做好交通保障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各验收小组工作期间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按差旅费标准保障。
附件:1.申报统计表
2.评估验收标准评分表
3.试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统计表
4.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满意度调查问卷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