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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 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span style="font-size: 18px;">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span>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为做深做实全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园区集成授权改革,进一步提升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服务效能,根据工作安排,拟对全市申创的“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创建的试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

    二、时间安排

    11月20日-24日,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所属申报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交叉考核验收。

    11月30日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完成验收情况汇总,形成验收报告报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小组成员

    第一组

    组    长:徐思春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  艳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

    罗  丽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船山区

    第二组

    组    长:任  林  船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唐  浩  船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

    邹  敏  船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

    验收单位:安居区

    第三组

    组    长:李  彤  遂宁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成    员:唐  尧  遂宁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组工作人员

    邹  芳  遂宁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射洪市

    第四组

    组    长:谭春乔  安居区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

    成    员:文小梅  安居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干部

    谭  瑶  安居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蓬溪县

    第五组

    组    长:何大江  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何大鹏  射洪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建设股干部

    江  欣  射洪市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信息股干部

    验收单位:大英县

    第六组

    组    长:王  琴  市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副主任

    成    员:梁  恒  市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

    叶  洋  市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遂宁经开区

    第七组

    组    长:王  强  遂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王泽锐   遂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

    王慕浠  遂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市河东新区

    第八组

    组    长:陈建平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曾  毅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乡村振兴岗工作人员

    夏丽萍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乡村振兴岗工作人员

    验收单位:遂宁高新区

    四、验收方式

    根据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参考目录><村级代办事项参考目录><“示范便民服务中心”评估验收标准>及<“示范便民服务站”评估验收标准>的通知》(川政公函〔2022〕187号)、《关于印发<创建百个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政公〔2023〕18号)、《关于印发<全省乡镇(街道)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政公〔2023〕24号)要求,验收小组对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评估验收标准评分表进行现场交叉打分,打分情况由每组组长汇总后,于11月27日将“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评估验收标准评分表(见附件2)反馈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得分情况由市级统一收集汇总后报省中心。

    五、结果运用

    (一)示范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交叉验收考核的结果,确定得分80分(含)以上为县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85分(含)以上为市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并将得分90分(含)以上的乡镇(街道)纳入申报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范围。县级试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自行验收。各地自主验收要严格控制数量,把好质量关,今年不达标可明年申报。

    (二)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交叉验收考核的结果,经我局组织核定后,对总成绩9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推荐对象;对总成绩8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市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

    (三)星级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交叉验收考核的结果,经我局组织核定后,得分85分(含)以上确定为“三、四、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推荐对象,得分80分(含)以上确定为“二星级便民服务中心”。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把此次验收作为自查整改、督导交流活动,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验收工作,并于11月27日12:00前统一汇总“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星级便民服务中心”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及省级示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三四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PPT验收资料(文件名:XX市XX县XX镇便民服务中心、XX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可压缩文件,将PPT另存为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2122195904@qq.com;联系人:刘一霖;电话:2317726。

    (二)各验收小组组长要结合实际筹划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效果。我局将对较差核验情况进行抽查,对核验情况与实际出入较大的,将进行通报。同时,要加强与工作对接,严格遵守廉洁等相关规定,做好交通保障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各验收小组工作期间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按差旅费标准保障。


    附件:1.申报统计表

    2.评估验收标准评分表

    3.试点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统计表

    4.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满意度调查问卷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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