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遂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依法公开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遂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uining.gov.cn)设有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查找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登录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网站https://zwdsj.suining.gov.cn/)查找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有关情况。

(三)目录编排体系。遂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关键词、单位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遂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根据职责分工,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申请。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在受理点或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uin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也可在遂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网站(https://zwdsj.suining.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2.目前,遂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电子政务科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一种辅助方式,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联系。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遂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电子政务科

办公地址:遂州北路169号6-6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825—2317727

传真号码:0825—2317728

邮政编码:629000

电子邮箱:823210731@qq.com

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该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提出。

(五)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