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9日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大力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切实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多举措大力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

一是扩大范围。在原省工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川工商发〔201716号)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后的范围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是压缩时限。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下同)压缩为20天,公告期届满后30天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三是建立机制。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经登记机关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情形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