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随着购物、支付、理财等网络活动渗透率不断提升,一些从业机构积累了海量客户行为数据和交易数据,但其数据保护意识、内部管理水平和网络攻击防范能力存在不足,也会增加数据集中之后泄露的风险。
11月27日,多位业内人士在2020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表示,随着全球逐步进入数字化时代,数字经济潮流势不可挡,金融科技创新层出不穷,但带来的一系列挑战也不容忽视,监管和安全体系要与时俱进,跟上数字经济发展的特征和步调。
数字经济带来新挑战
谈及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指出,一是很多新产品逃逸在传统监管之外;二是安全问题,一些掌握技术的人能够透过网络侵犯他人隐私,个人安全、企业安全都可能受到影响;三是不当竞争问题,数字经济发展非常可能形成赢者通吃局面。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金融业的分工更加专业化、精细化,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之间在账户、渠道、数据、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关联性日益增强,传统上的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表现,在技术环境下呈现出新的变化,并与新技术应用产生的风险交织在一起,需要客观辨别和认识新风险。
李东荣强调,所有基于网络的各类金融行为特征,还有待深入观察和研究,数字金融业务有关责任认定、权限管理、风险控制、业务连续性等管理工作难度进一步提升,需要对形势严峻性保持清醒认识。
关注数据安全
数字化时代,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和战略性基础资源的地位更加突出,其安全性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李东荣表示,随着购物、支付、理财等网络活动渗透率不断提升,一些从业机构积累了海量客户行为数据和交易数据,但其数据保护意识、内部管理水平和网络攻击防范能力存在不足,也会增加数据集中之后泄露的风险。同时,由于网络数据复制的低成本和低门槛,以及数据二次利用和传递的隐蔽性,从业机构过度采集数据、非法交易数据、一次授权重复用数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会给金融行业的声誉和消费者信任带来很大冲击。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因为金融数字化,所有金融活动都呈现为数字化过程,每个人和机构的金融安全都以数据安全为基础和前提。监管部门也把金融数据安全作为监管的重要抓手,要求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管理等。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强调,数据要素是金融科技创新活动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要处理好数据要素运用效率与安全这个“跷跷板”。要注意数据运用过程中的技术安全和业务安全,在数据要素投入时应做到透明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平等化。
在安全前提下发展创新
业内人士强调,应在安全的前提下发展创新,监管要跟上步调。
李扬强调,监管手段必须与时俱进。监管机制方面要转变理念,进行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此外,监管对象也应调整,要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平台垄断、侵犯私人信息、权力滥用等情况。
对于机构而言,李东荣认为,从业机构作为金融安全防火墙的第一线、最前沿和重要关口,应该积极履行金融安全责任,落实金融管理部门要求,从理念、制度、技术、人才等各个方面综合施策,加快建立更具数字化时代适应性的金融安全管理和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