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快速通道”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市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环境,打造“遂心办”政务服务品牌,市政务服务大厅特开通快速通道服务,向特殊对象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提升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遂宁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快速通道运行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124


    遂宁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

    “快速通道”运行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环境,打造“遂心办”政务服务品牌,遂宁市政务服务大厅特开通快速通道服务,向特殊对象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提升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快速通道”定义

    快速通道是指政务服务办件申请中的特殊件紧急件,是相关服务窗口在正常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加快审批时效、实行容缺预审、优先受理办理、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等方式,为特定对象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通道和服务形式。

    二、服务对象及范围

    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快速通道”窗口申请开通审批服务快速通道

    (一)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属;

    (二)老弱病残孕:老指75周岁以上,弱指7周岁以下,病指由于突发疾病无法独立完成业务申报,残指残疾人,孕指孕妇;

    (三)遂州英才卡持有者;

    (四)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服务绿卡”持有者

    (五)其他确需特事特办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申请,牵头窗口确认后,可列入快速通道服务范畴

    、服务内容

    (一)优先办理,专人协助。对于开通快速通道的服务对象,各综合窗口进驻单位应给予优先受理办理,安排专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审批服务相关手续,做到提前介入、全程指导跟踪,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全过程跟踪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办理和加强业务协调。同时部门相关业务室工作人员应积极予以配合,优先安排审核、审批和制证。

    (二)积极主动,延伸服务。对于开通快速通道的服务对象,各综合窗口、进驻单位应主动服务,进一步简化手续,从急从快办理,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求,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

    (三)全程跟踪,帮办代办。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全过程跟踪服务,根据申请人需求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督促办理和加强业务协调。

    运行流程

    (一)开通通道。设立快速通道,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和办理事项材料对符合开通快速通道条件的申请,由工作人员登记开通通道。

    (二)指派专员。快速通道工作人员开具快速通道专用单(见附件),快速通道专用号,指派“遂心办”助跑团成员跟踪服务。

    优先快办。综合窗口和进驻单位见快速通道专用单启用相关业务受理、办理快速通道。申请人材料齐全的,应当立即受理;属于即办事项的,应当予以即办;属于承诺事项的,窗口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申请材料把关或办理情况跟踪,从急从快办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打印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补齐的全部材料。事项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选择“遂心办”助跑团成员代为领取、送达相关证照。

    、保障机制

    (一)各进驻单位、综合窗口应认真落实快速通道有关服务内容,并在承诺时限基础上尽可能压减审批时限。

    (二)各进驻单位、综合窗口配合开通快速通道服务的有关情况,作为窗口年度考评重要依据。

     

    附件:快速通道专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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