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采购智慧中心建设项目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四川省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拟就遂宁市智慧中心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比选,确定一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遂宁市智慧中心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2. 比选会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3. 比选会开始地点: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

4. 服务期限:遂宁市智慧中心项目建设采购全过程。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7. 具有符合政府采购开评标要求的开评标场地;

8. 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备案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9.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比选申请人请在2020年9月21日上午09:00至2020年9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四川省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报名,超过该时间恕不接受报名。

2.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电话:0825-2317727

4. 地址: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14:00(北京时间),超过该时间递交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比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4.比选文件内容: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

(2)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  提供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开评标场地证明材料;

(5)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  提供本单位省财政厅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情况证明材料;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10)  提供本单位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1)  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18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代表性业绩及本年度采购项目代理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截图)

(12)  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管控制度。

(1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14)  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15)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百分比报价。

5.比选文件密封递交。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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