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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治宣传的报告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07-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市语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提高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我中心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普法宣传工作中,加大宣传,实现了初步普及普通话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在中心开展了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统一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树立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法治意识和现代化意识,进一步加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李效白担任组长;王选择、张华林为副组长;梁国庆、罗飞、侯晓辉、胡腾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要求,成绩显著

      (一)把强化规范应用国家语言文字思想意识作为会前学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党组会议、中心会议等契机,采取学文件资料、听领导讲课、看相关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在中心干部队伍中积极开展规范应用国家语言文字宣讲活动,带头推广规范应用国家语言文字。

      (二)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广大干部职工无论是口头用语还是文字材料都要做到规范准确。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考取普通话等级证书。同时以办公场所为主阵地,营造学习普通话、运用普通话的氛围,强化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激发爱说普通话的情感。

      (三)实施法治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我中心把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到了“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七五”普法工作中会更加重视此项工作,将继续结合法治宣传活动,走上街头以分发宣传单、设点宣传等形式深入开展推普宣传活动,使干部作为表率自身自觉参与到推普活动的行列中去,同时也让广大群众了解、熟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个别同志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还不够足,思想上还不够重视,组织领导的力度不够大,相关人、财、物落实还不够到位。

      (二)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配套的宣讲资料比较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单位“一把手”抓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解决个别同志思想认识不够、不到位等问题。

      (二)加强研究和探索,进一步拓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路子,创作富有较强吸引力、感染力的相关宣传和宣讲资料,努力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实际需要。

      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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