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政数发〔2022〕7号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为落实全省统筹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会议和全省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培训会议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遂宁市乡镇级片区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遂宁市乡镇级片区便民服务设施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筹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县域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厅〔2021〕53号)和《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政公〔2022〕7号)要求,充分做好我市乡镇级片区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工作,加强与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融合衔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系列决策部署,在县域内片区划定的基础上,根据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结合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服务需求,同步科学编制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助推全省乡村振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紧扣市委“1336”总体战略目标,聚焦“成渝之星”建设,突出发展导向、坚持惠民利民、强化统筹兼顾,深度打造“遂心办”政务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2022年6月底前,永河农旅融合片区、唐桂生态农业片区、遂安城乡融合片区、遂潼三产融合片区、沱牌舍得酒业协同发展片区、遂大融城发展片区、成遂协同绿色发展片区、金桥融遂发展片区8个片区完成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底,全市所有乡镇级片区形成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成果。
二、总体要求
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根据各地县域内片区划分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结合片区实际,因地制宜编制规划,规划内容要具体、可操作、可量化,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保障措施可行。适应“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以及企业群众对便民服务工作新的要求。规划深度要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同步规划,并根据各地特点和任务,合理确定未来的规划目标。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编制原则
按照“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适度超前、便捷高效 ”的原则,充分考虑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的具体内容和特点,与片区划分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及教育、医疗、文体、旅游、商贸、市政公用等方面的有关专项规划综合衔接,以满足居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在规划中贯彻集约节约用地、发挥集聚效应的思路,对服务半径重合、设施选址要求相近、有条件合并设置的各类设施提出整合的思路,便于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进一步推进服务大厅面积提升和功能集成,规范事项进驻,完善服务内容,优化人才队伍,拓展“政务服务+”,确保规划目标明确、可量化、可操作。
四、编制内容
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
(一)总则
主要包括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等。
(二)主要内容
1.服务场地。按照县域内片区划定范围,结合片区内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以及地理位置,方便、就近、符合远期服务需求,可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方式,明确中心镇(村)、一般镇(村)便民服务场地规划。原则上便民服务中心应与所在镇政府同址一体化办公,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一般设置在党群服务中心或村委会(居委会)内。具体要按照“矢量数据、上图入库”要求,明确空间位置、范围边界和用地规模等。中心镇便民服务大厅原则上不少于300㎡。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大厅原则上不少于100㎡,一般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大厅原则上不少于60㎡。
2.服务功能。围绕方便群众办事、工作人员办公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功能分区。便民服务中心可结合场地实际,规划设置日常办公区、综合服务区、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咨询导引区、信息公开区、特色展示区等功能区域。中心镇还应根据人口城镇化、产业规模化、服务便利化、治理现代化等发展趋势,提高便民服务功能拓展延伸的前瞻性、全局性、引领性。
3.服务事项。省外对标广东、浙江的先进县市,省内对标成都等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中心镇承接更多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结合高频服务事项,进一步梳理“一件事一次办”目录,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同标准办理。
4.服务窗口。按照一窗式受理模式,合理设置综合窗口。“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办不成事”等专窗应纳入综合窗口建设,依托综合窗口提供服务。
5.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服务双岗、去向留言、信息公开等制度。便民服务室还应建立健全代办服务制度。
6.人才队伍。将便民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编入各地人才工作整体部署,不断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便民服务人才发展政策环境。完善便民服务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帮办代办队伍,加大便民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推进便民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有限、窗口服务人员不足的,可探索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7.信息化建设。围绕“一网通办”,规划好镇村便民服务信息网络,将政务服务网络部署到每个服务站点。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好镇村便民服务网上站点,运用5G、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县、乡(镇)、村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保障配置必要的办公和群众办事所需的设施,提供政务自助终端机、自助申报电脑、高拍仪、评价仪等信息化设备,完善智慧政务管理运行相关信息系统,推进“掌上办、指尖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8.拓展“政务服务+”。将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以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根据不同中心镇(村)、一般镇(村)发展规划,拓展“政务服务+金融、文旅、产业、物流、电信、商务”等服务功能,设置便民服务自助点、便民小屋等服务内容,注重便民利企,助力乡村振兴。
(三)保障实施
结合各地实际明确便民服务专项设施建设执行主体,明确执行方法和手段,明确执行时间和具体的范围等,规划政策措施要清晰明确,量力而行,符合实际,确保可操作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级统筹、县为主体、镇村配合”的原则,明确职能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强化统筹,加强指导协调,强化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具体抓好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推进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专人负责、定期调度等措施,加强对工作运行情况和专项规划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周例会、月通报、季调度、年底综合考核制度,及时掌握县(市、区)、市直园区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具体要求,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每月12日前,将所属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进度情况、存在问题、下月工作计划、经验做法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审批制度改革科(联系人:秦雯,联系电话:18282587982)。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要落实经费保障方案,将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可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高水平的专家学者为规划工作出谋划策,选择具有较高水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将加大对专项规划编制的业务指导,统筹安排经验交流、成果展示和借鉴学习工作。
(四)加强宣传推广。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层次、多形式宣传推进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成效,同时,要深入群众,听取群众对规划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让规划编制更贴近群众、更好服务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乡村振兴,打造“遂心办”政务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