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公办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函〔2020〕4号)、《中共遂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优化信用环境工作组关于印发〈优化信用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遂宁市优化建设经营环境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建设经营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遂优建办函〔2020〕1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局承担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把任务细化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予以印发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蹇世誉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益平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柏棣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改督查科,负责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的统筹督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周会商制度,各科室负责人每周例会第一议程汇报本部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周工作推进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和本周工作安排,局例会每周会商研究1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二是建立月报告制度。突出政务环境、建设经营环境和信用环境三项重点,根据任务分工,每月按时报送一月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三、强化内业管理
由审改督查科建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台账》,落实专人、如实记录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并作为科室、个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建立内业分级管理制度,各相关科室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对口负责纸质佐证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并按时限交审改督查科汇总。
附件: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任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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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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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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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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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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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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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涉及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第2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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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政务大厅相关窗口落实《遂宁市涉及经营许可事项清单》《遂宁市涉企“多证合一”事项清单》和审批改备案事项在企业登记环节一并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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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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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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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将企业开办环节从“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按照“一件事”标准压缩为1个环节。(第3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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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牵头单位督导县(市、区)、市直园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开办相关经办人员向企业登记窗口集中。
2.督导市税务局在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大厅就近设置“普通发票领取自助服务设备”,督导市公安局加强对印章刻制企业的监管,落实“免费送章到窗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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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将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印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第4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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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1个工作日办结,督导相关办事节点入驻政务大厅窗口,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并向牵头单位报送落实情况和相应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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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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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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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由市、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免费为辖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印章,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营业执照、印章、税务发票等寄递费用。(第5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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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遂宁市企业开办“零费用”工作方案(试行)》并组织实施。
2.指导县(市、区)、市直园区行政审批局落实《遂宁市企业开办“零费用”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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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肖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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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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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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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健全“零见面”企业登记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快推进“政银合作”,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占比达到80%。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后续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优化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大力推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营商通”APP。(第6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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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牵头单位督导县(市、区)、市直园区行政审批局落实《遂宁市“零见面”企业登记工作机制》。
2.协助牵头单位督导县(市、区)、市直园区行政审批局推广应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和“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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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蒋杨)、
电子政务科
(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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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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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现100%网上可办、网上政务服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网上政务服务办理节点完成后向企业主动推送结果告知等。(第25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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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遂宁市“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2.协调解决“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中存在的技术性难题,为实现认领事项100%网上可办、办理进度实时查询、主动推送结果告知等目标创造条件。
3.对照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全面清理“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事项及要素信息,督导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市直园区行政审批局校正补充,确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涉密事项外、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全部进入平台并运行,确保平台认领事项“网上可办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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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唐炬)、
审改督查科
(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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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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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整合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小程序、公众号,优化“查、问、办、评”功能,推进高频事项“掌上可办”。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公众号、小程序、天府通办APP、企业服务平台等,为企业提供咨询、查询资料等服务。(第26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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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逐步整合相关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小程序、公众号,优化“查、问、办、评”功能,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公众号、小程序、天府通办APP、企业服务平台等,为企业咨询以及获取资料提供咨询、查询渠道。
2.梳理《遂宁市市直部门高频事项清单》。
3.公布《遂宁市市直部门高频事项清单》。
4.推进高频事项“掌上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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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科
(王琨)、
审改督查科
(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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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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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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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将政务服务政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在相关网站公开,办事指南覆盖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事项。拓展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范围,向办事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第27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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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
2.将政务服务政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在相关网站公开。
3.督导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市直园区行政审批局在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设置自助终端区,开展7×24小时自助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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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唐炬)
审改督查科
(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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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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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市民中心建设,持续推行“只进一扇门”,入驻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较上年度增加5%,坚决杜绝“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第28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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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河东新区管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市民中心建设”联系会,持续推行“只进一扇门”。
2.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体外循环”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未入驻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和“两头受理”,实现入驻事项比例较2019年度新增5%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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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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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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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制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集成服务”。清理公布高频事项“全域通办”“就近可办”事项清单,推出200个套餐式、情景式、主题式服务,推动一批高频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第29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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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完善并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模式实践应用。
2.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公布《遂宁市高频“全域通办”事项清单》和《遂宁市“就近可办”事项清单》并督导落实。
3.梳理公布200个套餐式、情景式、主题式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4.以射洪市柳树镇、大榆镇为试点,会同有关单位推进一批高频事项受理终端实现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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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王海燕、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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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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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优化完善全程代办制度,推行全程代办制,实现可代办的事项代办率达到100%。(第30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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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导相关部门(单位)持续推行“邮政送证”服务模式,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2.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复杂事项部门联办机制。
3.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遂宁市全程代办服务工作制度》。
4.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公布《遂宁市政务服务“全程代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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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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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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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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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制定政务服务容缺办理管理办法,探索容缺收件模式。在工业投资、工程建设等政务服务领域开展“容缺预审”试点,制定“容缺预审”相关配套制度。(第31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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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遂宁市政务服务容缺办理管理办法》,试点探索容缺收件模式。
2.督导遂宁经开区和遂宁高新区落实《遂宁市工业项目“容缺预审”实施意见(试行)》并总结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3.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遂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容缺预审”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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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肖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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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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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压缩审批承诺时间,推动高频跨部门事项办理环节减少30%以上,行政许可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实际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30%以上。制定全市精简纸质申请材料目录,将申请人实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2019年基础上平均再减少20%以上,实现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比法定要求平均减少60%以上,实现260项以上“零材料提交”事项。(第32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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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标“高频跨部门事项办理环节减少30%以上,行政许可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实际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30%以上”,督导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2.对标“纸质申请材料实际提交数在2019年基础上再减少20%以上、比法定要求数平均减少60%以上”,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公布《遂宁市市直部门精简纸质材料清单》。
3.对标“实现260项以上‘零材料提交’事项”,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清理公布《遂宁市“零材料提交”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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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秦雯、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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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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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建立行政服务监督机制,健全落实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行每单满意度评价、随机电话回访,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6%,差评整改率达到100%。(第33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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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遂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应用系统”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交换,确保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及时向“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集。
2.指导未使用“遂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应用系统”办理业务的审批部门(单位)在服务窗口落实“好差评”制度,并及时将数据转录到“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3.拟制出台《遂宁市行政服务监督机制》、《遂宁市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遂宁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行为管理制度(试行)》。
4.设置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件”“好差评”监察岗,建立政务服务“投诉件”“差评件”回访调查处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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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王海燕、钟洁)、电子政务科
(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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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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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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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推进“码上监督”评价应用,扩大试点范围,选择一批服务企业、群众的岗位开展“码上监督”,推动政务服务提速增效。(第34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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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监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重要岗位二维码牌(证)标准化摆放和佩戴。
2.协调解决“码上监督”应用系统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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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王海燕、钟洁)、电子政务科
(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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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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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开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推进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切断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利益关联。开展中介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指导中介行业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第36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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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修订完善《遂宁市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分行业系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涉审中介服务行为规则,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推进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切断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利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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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王海燕、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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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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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严格首问责任制度,制定《遂宁市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实施细则》,各级党政机关的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贻误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人员进行首问责任违规追究。(第37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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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遂宁市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实施细则》,制定落实《遂宁市窗口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实施细则》。
2.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度的培训,通过电话回访、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簿等方式,跟踪承办情况,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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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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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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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编制《遂宁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目录》 《遂宁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规划(2020-2025年)》,建成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中心枢纽,实现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公共信息信用等基础政务服务资源同源共享。构建城市综合运行管理中心(智慧中心),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安和应急等领域智慧应用。(第38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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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遂宁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规划(2020-2025年)》。
2.编制《遂宁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目录》,建成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中心枢纽,实现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公共信息信用等基础政务服务资源同源共享。
3.构建城市综合运行管理中心(智慧中心),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安和应急等领域的智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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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科
(王刚)、
大数据中心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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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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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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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改造升级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确保省、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按照全省公共支付数据交换标准,对接各级各类非税收入执行部门网上业务系统,探索开展第三方机构网上支付,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一站式”缴费。(第39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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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改造升级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确保省、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2.按照全省公共支付数据交换标准,对接各级各类非税收入执行部门网上业务系统,探索开展第三方机构网上支付,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一站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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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唐炬)、电子政务科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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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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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实时对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改造升级各类审批服务系统,建立全市统一业务受理入口,实现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全覆盖,提升省、市政务服务协同能力。(第40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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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各类审批服务系统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统一全市业务受理入口。
2.推进“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践应用,实现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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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唐炬)、审改督查科
(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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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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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造惠商利企的建设经营环境
二、营造惠商利企的建设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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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标准化建设,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第42项工作内容)
(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标准化建设,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第42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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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牵头单位全面实行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图,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修订实施细则。真正做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2.配合牵头单位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针对审批事项结合前期审批工作实施情况,进一步修定完善配套制度等方面工作。
3.全力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审批系统办理,杜绝体外循环、线下办理。
4.加快推进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试点上线运行工作,做好系统线上运行工作.推动系统与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等系统对接,加快实现全程一网通办。
5.进一步梳理统一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材料清单和申请表单。按照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清单,结合遂宁实际,市级,县(市)区、园区进一步梳理,形成本辖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材料清单、申请表单,人员配置、各环节办理时限等,确保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与四川省(遂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6.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建设,加大“一窗受理”业务统筹力度,将阶段牵头部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管理,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不再保窗相应的受理窗口。明确专职综合窗口业务人员,并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出证”。
7.规范中介服务,规范市政公用服务。引导数字图审等第三方机构和企业入驻省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2.0中介超市。围绕全省工程审批系统中的数字化审图、水电气通信报装等核心功能模块,做好市县两级供水企业、供电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网络通信企业、广播电视运营公司等第三方机构信息收集和入驻;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条件,引导在本地注册的审图项目设计单位、审图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注册申报、审核和入驻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介服务网厅。
8.配合牵头单位加快推进“区城评估”工作。围绕全市“多合一”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区域评估工作。积极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出台区城评估工作规程。力争2020年6月底前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共享。
9.配合牵头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各部门各行业实际,及时完善部门信用体系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归集联合录入机制,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10.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业务系统。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整合各类基础数据、形成“多规合一”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细化项目策划生成管理。
11.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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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良)、
审改督查科
(颜丽华)、
电子政务科
(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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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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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造惠商利企的建设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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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合一”制度,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用地供应、规划许可、工程验收、区域评估、项目论证和踏勘等事项合并办理,通过“一个办理流程、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次技术论证”,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第43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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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牵头单位全面推进“多标合一”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地”指标体系构建、监管流程制定等工作,有序推进遂宁高新区“多标合一”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起切实可行、可推广的工业“标准地”制度,进一步加快工业项目落地。
2.配合牵头单位门全面椎进“多论合一”工作,对涉及项目选址论证、踏勘论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证、节地评价论证等开展一次技术论证,实行统一归并,统一编制一个论证报告,开展一次技术审查。
3.配合牵头单位全面推进“多勘合一”工作,在建设工程方案审查前,按照“一个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按期踏勘、资料共享、属地管理”原则,由牵头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到项目所在地现场进行联合踏勘。
4.配合牵头单位全面推行“多审舍一”工作,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合并为《建设项目选址(用地预审)意见书》且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5.配合牵头单位进一步完善“多测合一”工作,制定“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统一坐标系,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对测绘成果实行“两随机、一抽查”制度。
6.配合牵头单位进一步完善“多验合一”工作,按照“一窗受理”、一张表单、联合验收、限时结办、统一回复”原则,转变现有分散重复验收方式,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两个事项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7.配合牵头单位全面推行“多评合一”(区域评估)工作,在各类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以及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推行区域评估“多评合一”。
8.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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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良)、
审改督查科
(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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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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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造惠商利企的建设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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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压缩建筑许可审批时间,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用时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将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从用地立项许可到办理建筑许可全流程平均总用时分别压缩至65个工作日、58个工作日、43个工作日、28个工作日。(第44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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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以上四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内置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实现系统控制。
2.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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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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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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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施工许可告知该承诺制试点,拓宽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示渠道,将办理建筑许可所需的文件清单、费用明细、前置条件等内容在政务网站或办事指南中进行公布。(第49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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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容缺预审”试行,按照《遂宁市工业项目“容缺预审”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加强宣传引导,拓宽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示渠道,督促指导遂宁高新区、遂宁经开区实施。
2.遂宁高新区、遂宁经开区根据本地实际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将办理建筑许可所需的文件清单、费用明细、前置条件等办理流程在政务网站和办事指南中进行公布,并组织实施。
3.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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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肖凡超)、
大数据中心
(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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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6月
2.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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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第50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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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充分依托平台开展“不见面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网上申报、远程核验、网络评审、限时审批、网络出件“一条龙”服务。
2.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网上办理流程。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施工许可阶段全面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网办,杜绝线下办理。
3.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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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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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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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造惠商利企的建设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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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行便捷办电,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推广95598网站和“网上国网”、“掌上明星”手机APP等多渠道办电。开展“房产+用电”房产联动过户试点,加快办电资料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客户凭身份信息即可办电。(第62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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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电报装相关的目录梳理。协助各部门梳理出用电线上报装所需要的资源目录,并将相关目录上线到遂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供部门查看相关信息。
2.加快开发系统接口,保障用电线上报装的及时性、高效性、准确性,一个系统应开发一个接口,该接口要在电子政务外网环境内,供遂宁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调用。
3.系统对接实现办电信息的互联互通,遂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各系统接口地址提供给业务部门,实现接口对接。
4.加快推动各部门对遂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使用工作,减少信息审批流程、节约信息审批时间、推动信息更快的流通。
5.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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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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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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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拓宽用水报装流程及费用公示渠道,实现政务网站、APP、政务中心等多渠道申办及缴费,客户可实时查询用水量及用水费。(第69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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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全市供水企业网站与市政府网站对接,实现多渠道查询水量、水费等供水信息。
2.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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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李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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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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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造惠商利企的建设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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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施财产登记流程再造,将财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由原来的“受理、审核、发证”3个环节压缩为1个环节。探索不动产登记智能办理。(第90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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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牵头部门在市本级房产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物理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建成覆盖全市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主题式服务系统”平台。打破房管、税务、不动产登记等业务部门信息壁垒,变串联办理为同步并行办理。
2.配合牵头部门实现由综合受理窗口一个窗口接件、一次收缴税(费)、一套资料运转、三线并联审批、邮政免费送达的服务模式。从在多个窗口往返跑路到一个窗口办结。
3.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4.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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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科
(韩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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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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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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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完善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的相关举措,探索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信用公示制度和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制度,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外公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第181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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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遂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不良行为纪录表》对外公示,实现联合惩戒。
2.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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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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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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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政务诚信管理机制,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信息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审慎确定公开范围,依法依规逐步实现公开公示;将政务信息诚信度作为干部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第199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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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局机关干部违法违规、失信违约信息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并将政务诚信度作为干部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2.做好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遂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
3.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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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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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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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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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增加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推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将政府诚信机制覆盖到政府采购、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金融服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街道和乡镇等9个领域。(第200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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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出台社会信用体系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2.配合牵头单位督促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级相关部门按要求归集、上传信用信息到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3.配合牵头单位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出台使用信用记录实施细则并落实。
4.配合牵头单位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行业领域“红黑名单”。
5.配合牵头单位建立我市“工程信用库”。
6.配合牵头单位督促各部门实施联合奖惩。
7.配合牵头单位督促做好守信、失信典型案例宣传等方面工作。
8.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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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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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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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守信、失信黑名单评选认定制度,开展农村信用“三项评定”。探索实施审慎包容的监管制度,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修复机制,制定《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提示清单》《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202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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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牵头部门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出台企业守信、失信红黑名单。
2.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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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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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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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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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联合奖惩力度,出台《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联合奖惩办法及配套标准规范》,明确开展信用联合奖惩的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奖惩举措等内容,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性补贴、金融贷款等领域,实现“企业守信、处处绿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第203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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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加大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力度;出台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加大对诚信、失信的典型宣传力度等方面工作。
2.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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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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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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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按照中、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标准,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探索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数据信用应用,提升信用智慧监管和信用预警预测能力。(第205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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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互联网+监管”的数据资源向上申请和本地回流。
2.探索在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融合应用,提升智慧监控和信用预警预测能力。
3.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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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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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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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信用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检查等制度,规范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管理,保障数据归集、共享交换、授权使用安全。(第206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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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逐步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检查、开放和应用等制度。
2.根据省大数据中心出台的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共享平台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管理、保障数据归集、共享交换、授权使用安全。
3.根据完成时限,每月向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和“遂宁市目标督查管理系统”报送推进状态(是否已完成,已完成的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推进举措、取得成果(尽量用数据、文件或实例支撑)。若已制发规范性文件,要将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系统;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持续报送后续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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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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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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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业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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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业资料汇总上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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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通过“遂宁市目标绩效管理系统”向市营商办汇总报送政务环境、建设经营环境、信用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信息对应佐证资料(电子版)。
2.全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内业资料汇总收集管理。
3.建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台账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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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1.肖凡超
2.秦雯
3.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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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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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环境专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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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政务环境“三级指标”牵头部门(含本局)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和对应佐证资料(电子版)的催报。
2.向市营商办报送月总结报告、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2篇)和对应佐证资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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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督查科
(1.蒋杨
2.王海燕、肖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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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17日前
2.每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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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营环境专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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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住建局报送我局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和对应佐证资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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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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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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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环境专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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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发改委报送信用环境我局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信息和对应佐证资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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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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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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