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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遂宁市政务服务大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15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我局拟对遂宁市政务服务大厅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政务服务大厅改造项目

)采购人: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定向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4.6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4.6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项目简介:

局拟对遂宁市政务服务大厅改造项目进行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我局官方网站https://zwdsj.suining.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报名时向采购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3616日至2023625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进行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

4.申请人将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遂宁市市民中心3号花瓣13130办公室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18782555889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626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遂宁市市民中心3号花瓣63400办公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遂宁市市民中心3号花瓣4

采购人联系人:蒋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8782555889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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