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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内通办”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3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展“省内通办”范围和深度,推进同一事项通过代办转办在省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日前,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发了《四川省“省内通办”事项目录(第一批)》(川政公〔202330号),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规程(试行)》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知晓度。

     

    附件:1. 四川省“省内通办”事项目录(第一批)

    2. 四川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规程(试行)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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