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数字经济、财政主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学校、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单位,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园区、学校和社会组织等;
(二)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达到《遂宁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明确的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
(四)已获2022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事项不交叉、不重复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五)因违反相关法规受到环保、安全、税务、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含警告处罚)的申报主体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申报主体,不纳入奖补范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的申报主体,不纳入奖补范围。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1.线上申报入口开启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12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奖补,且不在以后年度补发。
2.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于11月15日前完成审核,并将汇总情况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大数据管理科。
3.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有关科室于11月17日前完成审核,并将汇总情况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大数据管理科。
(二)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需登录(需实名注册)“遂宁市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sso.snjjdsj.cn/SsoFnd),进入“资金申报监管系统”,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2.产业园区类奖励原则上由园区管理机构申报,未建立管理机构的,由其上级管理机构申报,并提供有关情况说明。
3.新注册用户需经单位注册地所在的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资金申报监管系统”。
(三)申报资料
1.遂宁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资金申请表(附件1),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真实、有效的相关奖励证明材料、财务票据、统计数据资料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有效资料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申报主体将取消本次申报奖补资格,且三年内不给予相关奖补。
3.相关资料清单,具体参照附件2。
三、审核程序
1.项目初审。(1)各申报主体线上提交申报资料后,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采取实地走访、函询、集体会商等形式,组织当地经信、发改、教体、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审核申报资料,通过遂宁市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填写提交初审意见。(2)初审后,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从“资金申报监管系统”导出申报情况汇总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大数据管理科,有关审核情况将由“资金申报监管系统”推送至市直相关部门审核(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并抄送至当地财政部门掌握情况。
2.项目复审。(1)市直对应部门按照《遂宁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遂府办规〔2022〕6号)规定,在遂宁市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复审项目并填写复审意见。(2)市直对应部门审核通过后,从“资金申报监管系统”导出申报情况汇总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大数据管理科。有关审核情况将由“资金申报监管系统”推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复核汇总,并抄送至市财政局掌握情况。
3.制订方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大数据管理科根据申报情况提出项目资金奖补初步意见,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拟奖补方案,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对拟奖补方案进行会审。
4.征求意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按程序就拟奖补方案征求应急、环保、公安、税务等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5.项目公示。对拟奖补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审定,审定后对项目资金奖补方案进行公示。
6.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资金奖补方案,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程序及时拨付。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奖补措施对应的审核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切实将兑现奖补政策作为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学校、相关机构申报。务必严格审核申报资料,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要件完备,严禁弄虚作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有关科室要严格按照《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资金申报细则(试行)的通知>》(遂政数发〔2023〕40号)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尽责,严把审核关。
附件:1.遂宁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资金申请表
2.遂宁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资金申报清单
3.市直部门相关科室联系方式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遂宁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