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政数发〔2022〕17号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遂宁市“川渝通办”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对照抓好落实。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遂宁市“川渝通办”示范窗口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本次创建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推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对标落实《四川省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服务规范(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工作规程》和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关通知要求,通过“以查促改、以评促优、以优示范”的方式,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川渝通办”窗口标准化设置全覆盖、规范化流程全通畅、申请人评价全满意,保障川渝两省市联合发布的第一、二、三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共311项)落地落实。
二、活动内容与标准
(一)评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川渝通办”窗口对标建设情况。
1.在本级政务大厅专设“无差别‘综合受理’(川渝通办)”窗口,设置明显标识标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通用办公设备(含远程协助所需的高清摄像头、耳机、麦克风、高拍仪、扫描仪等),提交图片佐证资料。
2.拟制本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无差别‘综合受理’(川渝通办)”窗口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有真实有效的联络清单,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受理办理、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确保权责清晰,提交文件佐证资料。
(二)评估“川渝通办”事项进驻“无差别‘综合受理’(川渝通办)”窗口情况。
1.对照川渝两省市联合发布的第一、二、三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可结合实际新增事项),梳理出本级权限内的事项清单及申办流程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窗口予以公示,提交清单文件及公示图片佐证资料。
2.梳理“川渝通办”事项纸质《办事指南》并置于“无差别‘综合受理’(川渝通办)”窗口,提交图片佐证资料。
(三)评估“无差别‘综合受理’(川渝通办)”窗口运行管理情况。
1.对标“川渝通办”工作要求,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服务举止规范、业务技能等常识测验和民主测评,提交测评图片佐证资料。
2.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双语、手语及“川渝通办”业务培训,提交不少于8次的培训图片佐证资料。
3.查阅“四川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大厅《投诉举报登记簿》,提交“零投诉”“无差评”图片佐证资料。
4.规范窗口收、受、转、办、发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提交各环节痕迹佐证资料。
5.推进本级权限内“川渝通办”事项受理办理,提交不少于10个具体案例的佐证资料。
6.建立川渝两地重大项目会商会审机制,提交文件佐证资料。
7.建立川渝两地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及工作机制,提交文件佐证资料。
(四)评估窗口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管理“无差别‘综合受理’(川渝通办)”窗口工作人员,提交采购窗口辅助服务合同复印件。
2.督导“无差别‘综合受理’(川渝通办)”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四川省首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提交线上答题情况截屏图片。
3.统计“无差别‘综合受理’(川渝通办)”窗口工作人员获得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或奖项、获得上级和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颁发的荣誉或奖项以及跨级获得荣誉或奖项情况,提交相应佐证资料。
(五)评估“川渝通办”工作宣传推广情况。
1.在本级政务大厅及所属园区、小区、便民服务点等公众场所,采取易拉宝、海报、专栏、传单等形式宣传,提交图片佐证资料。
2.在本级政务大厅播放视频短片宣传,提交图片佐证资料。
3.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川渝通办”工作,提交图片佐证资料。
(六)评估“川渝通办”工作创新情况。
1.对省上公布的“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外的事项,进驻“无差别‘综合受理’(川渝通办)”窗口的每项加0.5分,最高加10分,提交清单文件及公示图片佐证资料。
2.总结梳理有效推进川渝两地经济发展的“川渝通办”创新案例,每个加5分,最高加10分,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三、实施步骤
本次创建活动,具体分“对标整改、组织申报、网络投票、实地核验、专家评审、成果展示”六个阶段实施。
(一)对标整改阶段(6月26日前)
1.由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照本实施方案“活动内容与标准”,落实相关准备工作,备齐佐证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立足展示本地区“川渝通办”窗口的办事效率、办事态度、便民利企程度、智能化程度、部门联动整合程度,以及在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高质量发展中的感人故事、先进做法和创新案例,录制5分钟视频短片。以动画、音乐MV、微电影等多种表现手法,采用4k分辨率(3840×2160),输出MP4格式,画面按16:9比例制作,作品大小不超过700M。
(二)组织申报阶段(6月27日-6月30日)
1.由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填报《“川渝通办”示范窗口创建评选申报表》(加盖公章并制成图片),拟制本单位500字以内的文字介绍和配有文字说明的3-4张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并一同上传“川观新闻”后台(链接https://topic.scol.com.cn/2022/22cytb/或扫描二维码报送)。
2.由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将装订好的纸质佐证资料邮寄至四川日报社(成都市红星路二段70号,收件人阳菲菲,13679083172)。
(三)网络投票阶段(7月1日-7月5日)
由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广泛发动社会公众,为遂宁市“川渝通办”示范窗口网络投票,每人每天可投10票。
(四)实地核验阶段(7月6日-7月31日)
由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进一步对标完善,并迎接省抽查核验组【专家、媒体代表、群众(企业)代表】实地明查暗访。期间(7月20日-25日),由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将5分钟视频短片报送至邮箱chuanyutongban@163.com(也可直接在邮箱内分享百度云盘,邮件名称统一为“单位名称+视频”)。
(五)专家评审阶段(8月1日-8月5日)
由省专家评委综合专业评分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评定四川省“川渝通办”示范窗口名单,并交由四川日报社利用“川观新闻”客户端进行公布。
(六)成果展示阶段(9月1日-9月13日)
由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评选活动相关情况以图文或视频等形式预以现场展示,并对荣获“四川省‘川渝通办’示范窗口”称号的单位颁奖。
四、评分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分“佐证资料专业评分、视频短片大众评分、线上展示网投评分”三种方式进行,按总得分确定“四川省‘川渝通办’示范窗口”。
(一)佐证资料专业评分(占40%)。由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照统一公布的《“川渝通办”示范窗口创建评分标准》,逐项查阅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报送的纸质佐证资料打分。
(二)视频短片大众评分(占30%)。由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媒体代表、群众(企业)代表,对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报送的视频短片打分。
(三)线上展示网投评分(占30%)。由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在“川观新闻”客户端搭设“‘川渝通办’示范窗口创建评选活动”专栏,并开通社会公众对各参评单位的线上投票端口。在规定期限内每人每天可投10票,按得票总数排位计分。
五、组织保障与要求
(一)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分别成立四川省“川渝通办”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市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由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海果任组长,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益平任副组长,政务服务监管科科长杜加兵、工作人员顔丽华和窗口辅助服务工作人员匡茂兰、冯敏、谷悦雯为成员。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参照市本级成立相应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四川省“川渝通办”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相关工作。
(二)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全部申报参与创建活动,并严格对照《“川渝通办”示范窗口创建评分标准》落实相关工作举措,提交的佐证资料要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不减分。部门办事大厅落实“川渝通办”情况纳入本级政务大厅申报。
(三)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标创建评选活动的标准要求,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和督导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川渝通办”窗口创建评选申报表
附件
“川渝通办”窗口创建评选申报表
单位名称(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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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函
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宗旨,我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案例故事、视频(图文)材料均真实有效。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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