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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20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和驻遂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遂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遂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巩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成果,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更大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即将施行的《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投资安不安全、办事方不方便、创业赚不赚钱、干部清不清廉”等核心问题,对标竞进、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创新突破,加快打造全省投资服务最便利、行政服务最高效、法治环境最规范的标杆城市,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联动成渝的重要门户枢纽和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实现中部崛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举措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国家、省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体系,重点针对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18个方面,精准制定我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清单(见附件),全面优化提升各项指标,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营商环境、管部门必须管营商环境”的要求,明确工作机构,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追赶跨越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坚持“市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协同推进机制,特别是各项指标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认真研究相关指标提升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培训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营商环境指标评价的培训指导、向上对接、情况反馈等工作,不断提升相关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市委营商办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定期研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推动指标提升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自查评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城市,对标最佳改革实践,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和改革亮点各项指标牵头单位要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每季度开展自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思路新、成效好、有特色的经验做法,努力创造更多更响的遂宁营商品牌。
  (四)强化序时进度。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目标责任清单任务的推进实施力度,2021年9月底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出台简政放权、改革创新相关举措;11月底前完成相关系统的优化、平台的对接,落实改革创新举措,梳理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强化督查考核。市委营商办要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考核,统筹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市纪委监委要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18个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实施细则,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市委营商办(地址:市环岛商务中心1号楼1722室;联系电话:222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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