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优质、高效、公开、廉洁的服务宗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坚持导办员、重大项目“VIP”服务机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审批运行机制,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使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市市直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23项,即办件比例达到66.78%,承诺提速达到63.94%,办理提速达到99.96%,现场办结率99.17%,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提前办结率100%。各部门非即办项目承诺办理时限均在3个工作日内。
2.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市政府组织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工作专题会。根据会议安排,为避免重复建设,市政务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待省上出台相关文件后尽快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点内容,将在系统建设中同步开展。
3. 优化不动产档案查询。在地税窗口增加不动产档案查询受理、审核服务项目,查询办理时间由过去的至少1个小时,缩短到现在的10分钟左右,办事效率提高80%以上。2月28日开始优化不动产档案查询服务以来,共为群众提供不动产档案查询服务近3000件次。
4.整合综合窗口行政审批资源。综合窗口由10多个业务量较少的市级部门联合组成,过去一直由各部门派人轮流值守,经常出现办事群众多头跑路的情况。从2017年4月1日起,由市政务中心安排专人学习、熟悉相关部门业务,负责综合窗口收件工作,对办事群众实现了一窗受办,避免了群众跑冤枉路的现象。
5.完善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制度,坚持窗口日常巡查、每月办件抽查和明查暗访制度,对窗口工作实行每周一总结,每月一通报。充分运用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对办理事项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6.全面完成村(社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村(社区)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保留证明事项13项,取消253项。市政府七届15次常务会议对村(社区)证明保留事项进行了审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09号),确定自2017年9月30日起执行。
7.积极筹备“市民中心”建设
严格按照市委、市府相关要求,对拟入驻市民中心相关单位资料进行统计和完善。汇总后,市政务中心将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题研究,进一步锁定入驻单位和面积需求,为设计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已将入驻单位的初步分类统计情况报市财政局,为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统筹向上级争取建设资金提供参考。
二、部门概况
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17年中心编制人员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人。窗口工作人员150人,临聘人员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政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529.26万元,比2016年增加29.64万元,主要是人员目标奖及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奖励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9.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市政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528.83万元,比2016年增加22.23万元,主要是人员目标奖及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奖励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6.9万元,占63.71%;项目支出191.93万元,占36.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4.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98万元,增长6.36%,主要是人员目标奖及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奖励资金增加。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1.56万元,增长6.35%。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81万元,占93.38%;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7万元,占3.23%;医疗卫生支出7.71万元,占1.46%;住房保障支出10.24万元,占1.93%。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65.09万元,完成预算10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结转本年使用。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1.45万元,完成预算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22.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中心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中心内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近两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9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车改,上缴公务车,本年无公务车费用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成都市政务中心、雅安政务中心、泸州政务中心、资阳政务中心、绵阳政务中心等考察学习共计8次,2017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接待区县政务中心1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51万元,增长111.17%。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工作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政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政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政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4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年度预算与实际发生的支出并不完全相符,主要反映在政府采购支出;二是政府采购存在预算与执行不一致的情况,特别是2017年对一窗受理工作要求的提高,中途增加了设备购置经费,说明采购预算及执行的精准度还有待提高;三是中心财会人员对预算编制等财务工作熟悉不够、对2016年财务支出的研究不深不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督促中心各科室和中心领导加强对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的研究,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无预算不采购”的工作要求,本着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并使用财政资金,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三是加大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政策熟悉、精通业务、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原则性强的财务工作队伍;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内控制度和内审制度,规范财务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2017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0.5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0.5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1.5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2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3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2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1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1.5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1.2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10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26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公式计算结果=X)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5 |
(10分)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4.5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2.5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 |
3.5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分)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5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5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5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5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可选项) |
40 |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5 |
社会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
5.5 |
生态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5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5 |
公平效率 (可选项)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4 |
使用效率 (可选项)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5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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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