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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

来源:遂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2-06 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全力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疫情防控是当前压倒一切最重要的工作。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月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按照《措施》要求,我市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在行政审批、资金保障、金融支持、生活必需品保障上为疫情防控开绿灯,促进全市企业稳定生产经营。2月5日,遂宁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工作局和市国资委等部门,对《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市经信局:稳字当头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目前,我市多家企业已响应号召提前复工,争分夺秒加大防疫物资的生产保供。我市中小微企业有2万余户,其中570余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涉及员工9万余人。如何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快生产、帮助各类中小微企业稳定生产经营,顺利渡过难关?

  "首先,我们将加大力度支持防疫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市经信局局长江平表示,我市将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企业扩产扩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班加点生产并给予奖补;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产品,减免税收并给予补贴等,帮助企业加快生产。

  针对一般性企业,我市将分类协调、灵活处理企业复工复产问题。《措施》提出,实施企业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落实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指导帮助受疫情影响无法履约的外贸企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减轻疫情带来的损失;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条件的,可申请减免;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在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交纳水电气费的企业,可向水电气供应企业申请办理延期交纳费用,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交费期间,不得断供且不收取滞纳金。

  针对目前很多企业反映的复工难题,江平表示,市经信局将通过协助企业解决防疫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疫监督指导,在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继续推行"一厂一组"驻厂联络制度,定点帮助医护、生活物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让全市生产性企业渡过难关。

  市金融工作局:坚定信心妥善解决融资难题

  非常时期行非常之策。《措施》提出,要妥善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保持资本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且有发展前景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李顺通认为,《措施》为缓解此次疫情给我市部分中小微企业带来的经营压力注入了"强心剂",提振了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的信心。市金融系统将积极加大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做好金融保障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金融力量。

  针对"妥善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市金融工作局将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协作,督促市内各金融机构落实相关政策,为疫情防控参与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时效、低成本、更快捷的资金拨付和融资服务。

  针对"保持资本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市金融工作局要求,各属地金融主管部门加强与辖内上市公司的联系沟通,收集上市公司面临的问题困难,协调解决并做好突发事项的上报工作,确保上市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资本市场运行情况追踪监测,拓宽企业资金渠道,提振市场信心。

  自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全市37家银行保险机构迅速行动,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开通线上服务、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调整还款期限等举措。通过线上,掌握了全市医药行业协会50家会员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情况、结算需求和授信需求,为4家会员单位提供5700万元授信资金。及时开通防疫资金划拨绿色通道,为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紧急办理资金划拨业务17笔,金额531.2万元。仅用一天时间,就为武汉火神山医院板房材料生产企业四川浩石模块化房屋制造公司提供350万元快速贷款。

  市国资委:"真金白银"助中小微企业爬坡过坎

  承压能力本就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其?其员工复工时间推迟,但工资、房租、水电、利息等经营成本需继续支付,现金流能否支撑?

  我市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有300余户。如何助力这些企业"爬坡过坎",支持他们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视情况免收1至3个月房租,用‘真金白银'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顺利迈过这道坎。"市国资委主任李效白介绍,《措施》出台后,市国资委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并出台相关文件,力争做到措施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1月20日起至遂宁市政府宣布疫情结束之日止,对租赁市本级国有资产用于生产或经营的用房(住房除外)的中小微企业,视情况免收1至3个月房租,或者根据租户意愿,租期顺延1至3个月。具体来说,若疫情在2月底前结束,对租赁户减免1个月房租或租期顺延1个月;若疫情在3月底前结束,对租赁户减免2个月房租或租期顺延2个月;若疫情在4月底后结束,对租赁户减免3个月房租或租期顺延3个月。此外,对租赁协议签订者本人或单位,在疫情期间想要解除租赁协议,不扣解合约违约金。

  如何确保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李效白表示,市国资委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在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的同时,将开展上门服务,主动送关爱、送政策到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度过寒冬。

  市人社局:雪中送炭让劳动保障更有力

  "《措施》出台得非常及时,这是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爱护企业的重要举措。"市人社局局长梁勤玲说,《措施》中提到,对中小微企业和经营困难企业实行失业保险金返还和社会保险费返还及缓缴政策,对于目前的中小微企业和经营困难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为企业赢得了渡过难关的机会。

  梁勤玲表示,人社部门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执行力,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按照《措施》规定,对受疫情影响,经县(市、区)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与此同时,人社部门将广泛深入宣传这一稳企惠企政策。全面调研走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联系对接,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使政策落地开花,让企业"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开设绿色通道,推出专门窗口,优化申办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并提供网上自助申报服务,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全程快捷办理。

  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将联动,努力让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享受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将因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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