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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排查整改窗口服务突出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8-02-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政务发〔20182

     

     

     

    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排查整改窗口服务突出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

    根据《关于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暗访通报制度的通知》(川审改〔20172号)要求,省审改办计划两年内将完成对全省所有市(州)、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暗访督查工作。20179月以来,省审改办以窗口服务情况为重点,已进行了两次暗访并下发了督查《通报》。20182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向此德在省审改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报第2期》上作出重要批示: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市政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等窗口服务部门要认真汲取别人教训,学习别人经验,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为贯彻落实此德常务副市长批示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

    接此《通知》后,各县(区)政务中心要及时向政府和管委会领导汇报,市政务中心各窗口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确保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二、组织全面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以省审改办督查《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本辖区、本单位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要举一反三、摸准症结,并建立问题台账。

    三、限期整改完善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不出现责任性问题。

    各县区政务中心和市级部门排查、整改情况,请于201839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联系人:石艳,联系电话:185820188862319279;邮箱:624133140@qq.com)。

     

    附件:1. 向此德常务副市长的批示

    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报(第1期)

    3.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报(第2期)

     

     

    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213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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