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全方位落实一级响应!遂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九项措施公布

来源: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1-28 10: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响应要求 

●开展排查监测加强传染源管理 

●统筹防控力量全力救治患者 

●落实防控措施 织密防控网络 

●开展宣传教育 强化宣传引导 

●掌控疫情动态 及时发布信息 

●加强应急准备 落实物资保障 

●形成防控合力 实施联防联控 

●落实工作督导 严格追责问责

    1月27日,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落实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一级响应措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0】6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于1月27日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知》,从九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统筹我市各方力量,全力应对疫情。 

  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响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和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一级响应措施相关要求,采取与一级响应相对应的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要迅速贯彻落实中省会议要求,特别是省委书记彭清华,省长尹力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扛起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动员社会各界全力支持配合,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开展排查监测,加强传染源管理。坚持预防为先,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排查潜在传染源,落实关口前移和联防联控措施。全面精准滚动摸排,逐一建立信息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及时登记报告不明原因的发热患者,严格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进行隔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要求,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 

  统筹防控力量,全力救治患者。统筹调配全市精干力量和医疗资源,实行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优化防治流程(分诊分流、无缝转介患者),集中患者于定点医院,集中优质资源,加强有效药品器械保障,尽最大努力救治患者,最大限度减少病死率和病残率。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全面阻断院内传播途径,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

  落实防控措施,织密防控网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检测入遂车辆和人员,全面实施火车站、客运站、码头、宾馆和旅店等重点场所人员的体温测量等工作,对相关人员全部进行体温检测。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运输场所必须设隔离室,加强通风消毒,一旦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症状者和疑似病人,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要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活禽销售屠宰,组织做好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居)民的群体性聚餐等人员聚集活动管控,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暂停展览展销、文艺演出等大型群众性公众活动,从严管理公共娱乐场所,所有旅游景区、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等服务场所暂停营业;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同时,对不配合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的相关人员,公安机关要采取强制措施。防止二代病例发生,坚决杜绝三代病例。 

  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宣传方式,实行最全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疫情防控的自觉性。引导群众珍惜个人和家庭成员生命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觉做到不赶场、不串门、不聚会。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开展防控专业全员培训工作,增强全体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掌控疫情动态,及时发布信息。全面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健全舆情监测、报送、处置机制,科学解疑释惑,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打击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及时关注疫情动态,依法依规及时、客观、准确发布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 

  加强应急准备,落实物资保障。经济和信息化、商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治疗药物、消杀用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保障工作,全力满足防控需要。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供应与消费需求的动态变化,对出现的价格大幅波动和其他重大问题,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形成防控合力,实施联防联控。定期会商判研疫情发展趋势,商定防控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加强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迅速形成防控合力。尤其要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联防联控,防止疫情扩散。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湖北返乡务工人员的排查、登记和随访工作,对身体不适和疑似症状者,立即启动相应处置措施。对在湖北务工尚未返乡的人员,做好不返乡、不外出的劝诫工作,同时要做好其留守家人的安抚工作。 

  落实工作督导,严格追责问责。成立工作督导组,全面督查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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