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3〕6号)和《遂宁市2023年营商环境对标跨越工作方案》(遂委办函〔2023〕4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梳理了《遂宁市市本级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遂宁市市本级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