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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印发《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去机关化”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3-10-12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体系,提高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作风大整顿、能力大提升、流程大优化”专项行动要求,现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去机关化”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108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去机关化”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强化城乡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优化便民服务体系,更好服务基层群众,改善群众办事体验,结合我市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便民、利民、惠民”导向,从群众需求出发,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能力,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运行管理,着力防止“机关化”作风,努力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打造成公正、公开、方便、快捷的农村基层服务平台。

二、目标任务

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机关化”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强化整改,让群众的呼声第一时间得到回应,让群众反应的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研和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去机关化”专项活动,对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机构设置、人员组成、阵地建设、事项办理、机制建立和推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面积、硬件设施、村干部办公方式等情况。通过查看办件资料和办事流程、座谈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事项办理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服务群众情况,指导村(社区)规范高效服务群众。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把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放在进村组、入农户,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上,实现由“群众上门找干部”到“干部主动去服务”转变。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构建“用制度追着干部跑、让干部围着群众转”的基层管理体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村(社区)帮办代办等制度,规范村(社区)干部上班秩序。加强完善固定服务(A岗)和流动服务(B岗)两支办事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延伸服务触角,创新服务手段,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办事“只跑一次”。A岗主要在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坐班式服务,挂牌上岗,做到三亮“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是党员的亮明党员身份。B岗主要为帮办代办流动服务,帮助群众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项事项。

(三)切实优化服务形式。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切实抓好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建设和服务工作。梳理村(社区)高频事项,形成帮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利用公示栏、LED电子显示屏、活页折页、“村村响”广播站等载体,将代办事项、服务事项、代办制度、办理流程、服务指南向群众公开。同时,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工作现场会、集中办公、跟班学习、实地观摩体验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咨询接件办理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不断拓宽服务方式。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至少明确1名代办员,实行上门代办,提供专人代办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上门听取诉求、收取材料、介绍政策等方式,全程帮办;针对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符合代办条件的事项,免费代办;并为办事群众提供不间断的业务咨询、政策辅导、办事指引等协办服务,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通过“定点办”“预约办”“上门办”“掌上办”等方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工作要求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去机关化”对于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的重要作用,要深入研究,下真功、出实招、求长效,杜绝弄虚作假,力避短期效应。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去机关化”,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同时,加强在主流媒体上对开展便民服务站机关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宣传,对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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