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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09-01 10: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23〕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12月18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川办发〔2016〕105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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